前天,有朋友買了一條3000p的香菸,快樂地拿在手上走進公寓大樓,然後.........
然後菸就沒有了......
整條菸被大門警衛沒收了.......
警衛的理由是:因為本大樓禁菸,你帶菸進去就是要抽菸,所以沒收.........
更!
人家明明就沒抽菸啊,大樓也沒規定不能帶菸.....到底憑什麼沒收人家的私人物品?
是在演這部電影嗎???
(關鍵報告:主要描述一個能夠預測犯罪並在罪犯犯罪以前逮捕他們的未來世界 )
於是,我派了我可愛的小助理去和警衛交涉,拿回了一條菸。本以為事件已結束。
結果,拿回來的那條菸不是被沒收的那條菸....@#$%^.
我又差了小助理去換菸,無奈小助理兩手空空地回來說:
那條菸也被沒收了。
而且物業還說,要拿菸回來,要罰款15000p!
WHAT?
這不禁讓我想到一個故事:
三國時,某年蜀中發生旱災,為了節約糧食順利度過災年,劉備下令不准釀酒。但是基層官吏為了邀功求賞,執行命令時有了偏差:只要看見老百姓家中藏有釀酒的器具,不管青紅皂白,通通抓起來。
搞得蜀中百姓怨聲載道,大臣簡雍對此十分反對。
有次,劉備和簡雍外出,在路上看見一男一女並肩行走,簡雍向劉備說:「這兩個人欲行奸淫,請陛下把他們抓起來治罪。」
劉備怪道:「你怎麼知道他們欲行奸淫?」
簡雍說:「因為他們身上都有奸淫的器具啊!」
劉備聽了哈哈大笑,明白簡雍的弦外之音,下令把那些沒有釀酒,只是藏有釀酒器具的人都給放了。
可惜, 菲律賓物業的智商遠不及劉備,更連劉禪的水平都達不到。
最後我只好親自出馬去和物業交涉,向物業說明:大樓禁菸但沒有規定不能帶菸,而且那是幫朋友購買的私人物品, 物業無權沒收。
物業只靠北了一句: 我們有權(力)。
X!
後來物業說:菸只要寄放在警衛室不要帶進大樓就可以....
呃......當初我那朋友明明就已經跟警衛說他不拿菸進去了,要帶出去啊,是警衛不讓他帶出去.......
後來物業就裝傻地說: 我再請示我們頭子吧。
結局就差不多這樣了.....
古有三顧茅廬, 今三顧物業還拿不回一條菸.......偉哉菲律賓!

今天最後的結局是,小助理去拿菸,但整條菸已經泡在水裡了。。。。。